影响外商投资因素
自1978年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全方位对外开放以及向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转轨,中国大陆日益成为全球理想的投资地点之一,大量的外商投资和港澳台投资流入中国大陆尤其是条件较好的东部沿海地区。
根据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数据,截止1999年底,中国大陆共签订利用外资协议项目342745个,合同金额7692.12亿美元,实际利用金额4595.64亿美元,其中实际利用对外借款1373.39亿美元,外商直接投资3059.22亿美元,外商其他投资163.03亿美元。
由于外资的大量进入,外商投资在中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显得十分重要。1999年,尽管受到国际经济环境的影响,中国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比上年有所下降,但仍然达到403.19亿美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1.17%;外商投资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17696亿元,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27.75%;实现工业增加值4201亿元,占全国工业增加值的20.69%;全国涉外税收总额达1648.86亿元,占全国工商税收总额的15.99%。从1986年到1999年,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额由5.82亿美元增加到886.28亿美元,占全国出口商品总值的比重由1.88%提高到45.47%。
很明显,外商投资的大规模进入,有力地推动了中国经济特别是沿海经济的快速发展。 然而,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目前中国在利用外资的过程中尚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由于对影响外商投资区位选择的因素不太了解,各地区为了吸引更多的外资,在优惠政策上相互攀比,由此在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形成一个不公平的外部竞争环境,同时也造成国家利益的大量流失。有的地区虽然提供了不少优惠政策,但实际上并没有吸引多少外资,或者吸引的外资在投资方向上与地区发展规划相去甚远。二是在地区分布上,目前中国吸引的外商投资绝大部分都集中在沿海特别是广东、江苏、福建、上海等东南沿海地区。
截止1999年底,在中国各地区实际利用的外商直接投资中,东部地区占87.84%,而中部和西部地区仅分别占8.94%和3.22%。大量的外商投资流入沿海地区,虽然对促进沿海经济的高速增长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同时加剧了中国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 为了促进地区经济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地区差距,自1999年以来中央已实施了西部大开发战略,并制定了一系列的相关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外商投资更多地投向中西部地区。
显然,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政府,在其制定外商投资区位政策的过程中,必须对外商投资的动机、区位决策及其主要影响因素有一个全面客观深入的了解。由于不同来源国和地区、不同产业部门、不同投资类型的跨国公司在区位选择时所考虑的因素不尽相同,因此,深入研究中国外商投资区位决策及其影响因素,并揭示其内在的一般规律性,将可以为当前中国外商投资区位政策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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